关于公布2010年度优秀案例及法律援助经典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2010年度优秀案例及法律援助经典案例
各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加强我市法律服务机构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办案技能和业务素质,更好地总结办案经验,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促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了2010年度优秀案例和法律援助经典案例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共收到律师案例68篇,法律援助案例15篇,经评选,最终评出了8篇优秀案例和3篇法律援助经典案例,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希望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及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借鉴办案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艺术,努力开拓业务,力争在新年度再创佳绩。
附:2010年度优秀案例及法律援助经典案例
抄送: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律师协会
太仓市司法局办公室2011年2月12日
2010年度优秀案例及法律援助经典案例
1、解析M公司与某冷器厂租赁合同纠纷案
(代理原告,承办人:周瑞昌所周瑞昌)
(代理被告,承办人:名仁分所窦双喜)
3、担保公司的保证责任依约应予解除
(代理被告,承办人:金太所黄同乐)
5、季某诉太仓市城厢镇某社区居委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
(代理被告,承办人:孙剑良所顾志强)
(代理原告,承办人:众谊所吴保华)
(代理被告,承办人:广浩所吴伟平)
8、使用现有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抗辩案
(代理被告,承办人:广浩所姜晓亮)
二、2010年度法律援助经典案例
1、龚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代理原告,承办人:众谊所王 敏)
(代理原告,承办人:沙溪司法所费 新)
(代理原告,承办人:浏河司法所闵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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