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专项督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深入贯彻省、苏州市、太仓市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做好2021年我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实行镇领导挂钩督查制度。各村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往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验,继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村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严查严控头部把火,对禁烧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或因秸秆抛河导致水污染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二、力推综合利用。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鼓励农民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加强巡查督查。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每日将火点情况报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报纸、横幅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璜泾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璜泾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璜泾镇2021年秋季秸秆禁烧领导挂钩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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