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新闻 > 正文内容

广东将开展产业园区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

  为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进一步优化项目环评管理,以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纳入试点产业园要求以及可享受的审批改革红利。

  哪些园区可纳入试点?《通知》明确,各类依法合规设立的省级以上园区均可纳入,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但试点园区必须管理主体明确、地理边界清晰,并且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同时还要符合环境基础设施完善、运行稳定,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健全且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等条件。

  此次《通知》也明确纳入试点园区可享受多项环评改革红利。

  试点园区内符合相关情形的项目可不纳入环评管理,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免于环评备案管理。并且,园区内项目可实施审批告知承诺制,符合相关情形且需要编制环评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环评,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予以批复。

  同时,部分制造业项目可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仅原辅料和产品发生变化的生物药品制造及其研发中试项目,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未超过原环评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

  另外,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对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可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建设过程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

  此次试点按园区申请、地市初审、省厅审核发布的程序开展。据介绍,通过试点,一些项目将大幅简化环评手续。但项目建设单位仍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试点成效,省生态环境厅也将适时组织进行跟踪评估,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加以推广,推动更多园区和项目享受改革政策,对发现不符合试点条件的园区及时要求退出改革试点。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13564686846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524678515 仅微信

本文链接:http://taicang.021cf.cn/index.php/post/5396.html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太仓市污染木企被严查

太仓市污染木企被严查

苏州市污防攻坚办向太仓市人民政府印发督办单,督办单要求持续加强压力传导,属地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治污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下狠心用实招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近年来,太仓市木材加工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多次被苏州市级媒体曝光。今年1月19日,苏州市污防攻坚办对太仓市下发督办单,要求高度重视木材加工企业环境问题的处置,全面摸清情况,梳理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到位。然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新建太仓港区欧美高新技术业园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新建太仓港区欧美高新技术业园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新建太仓港区欧美高新技术业园环评报告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相关环评机构: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力求解决环评编制“周期长、质量差、收费不合理”等问题,规范环评中介市场,提升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将…

生态环境部丨环评审批原则

生态环境部丨环评审批原则

1、《关于印发集成电路制造、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电解铝、水泥制造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生态环境部 2023-12-05 环办环评〔2023〕18号 ) 1.集成电路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2.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3.电解铝建设项目环境…

2025年6月3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仓市)

2025年6月3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仓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议收藏:环评审批常见问题及解答

建议收藏:环评审批常见问题及解答

01 我单位计划新建(改建、扩建)XXXX工程项目,请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4月28日公布)规定,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类别、环评等级等要求,分别做报告书、报告表报批,登记表自行备案。未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不需开展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