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615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等,制定本计划。
本年度供地计划编制的范围为太仓市全域,包括国开区、高新区、城厢镇、沙溪镇、浏河镇、璜泾镇和双凤镇。计划供地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城市功能品质为目标,按照“区域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太仓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围绕“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目标定位和“双心驱动、多级带动”发展格局,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1、区域统筹,供需平衡。在综合研判当前土地市场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各区镇实际发展需求,科学谋划、统筹平衡、合理安排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保持年度土地供需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模式。
2、控制总量,节约集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先供应批而未供、储备及收回等存量建设用地,坚持成片开发理念,系统推进城市更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3、优化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项目、新兴产业等用地,严格限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着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合理需求,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承载力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4、政策引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资源资产要素配置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促进土地利用规范有序。
全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625.8公顷。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11.8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9%。
2、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187.5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9.9%。
3、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83.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3.4%。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包括公用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用地等)。供应计划为47.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7.6%。
5、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139.8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2.3%。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155.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4.9%。
按照上述供地计划,结合各用地主体上报汇总的用地需求,将供地计划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其中,市级项目建设用地供应245.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9.2%;国开区建设用地供应45.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3%;高新区供应173.8公顷,占供应总量27.8%;城厢镇供应52.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4%;沙溪镇供应26.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2%;浏河镇供应32.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2%;璜泾镇供应34.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6%;双凤镇供应14.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
在新发展理念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控制有序的原则,突出城市核心区、重点地区建设,着力构建“东西支撑、南北对接、廊带赋能”的空间格局。根据区域发展优势及规划方向,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注重用地结构调整,结合市场供需情况,聚焦民生需求及重点行业发展,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化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产业大平台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用地需求,保证商品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加快完善区域功能配套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品质。
(三)促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按照提质增效、分类处置原则,深入推动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尽而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存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占比。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高质量推进产业载体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中小微企业入驻高标准厂房,鼓励土地混合复合立体高效配置。
(四) 落实住宅用地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和“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要求,有序推进住宅用地供应工作,强化保障政策性住房用地需求,合力推动我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精准灵活运用各项调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切实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行“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出让模式,全力做好各类项目的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措施
为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更加合理有效的实施,强化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确保各项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应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市政府统筹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属地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高效推进地块拆迁、征地、调规、土壤污染调查、地下文物勘探等前期开发整备工作,各方加强协同配合,保证计划的执行力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各区镇可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各区镇计划实施进度和实际执行情况,提出对计划指标和项目的调整建议,科学合理实施供应计划,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于3月底前上报省厅备案,并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及时公布住宅用地计划地块清单,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重视宣传推 介,稳定市场预期。
附件:附件1:太仓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2:太仓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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