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仓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江苏辰仓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医疗器械项目
太仓市璜泾镇园三路西,新泾塘南
年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50万套,医疗器械20万套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切割烟尘、抛丸粉尘、浸漆废气、浸漆烘干废气、烘干废气、喷粉粉尘、喷粉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焊接烟尘和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25m高FQ1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搞FQ2排气筒排放。浸漆废气和浸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搞FQ3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收集后经配套的旋风除尘器+脉冲滤芯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FQ4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FQ5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NOx和SO2通过25m高FQ5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NOx和SO2通过25m高FQ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600t/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总磷、总氮等,生活污水接管进入璜泾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三漫塘。
项目噪声主要由激光切割机、数控冲床、剪板机、折弯机、焊机、抛丸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设备噪声强度在75-85dB(A)之间。采取合理布局,以及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钢丸、废塑粉袋、废塑粉、废滤芯、废渣、除尘灰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及油桶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新建太仓大道(岳鹿路-站东大道)工程
太仓市三峡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有限公司
本工程太仓大道西起岳鹿路,东至规划站东大道。起点桩号为K0+025.942,终点桩号K4+269.512,道路路线m。太仓大道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m(局部因避让基本农田等原因调整为43m),设计车速60km/h,采用双向六车道+一对公交专用道断面规模,沿线处平交口。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及监控工程、附属工程等。
1、大气:(1)影响:工程施工中废气主要为施工材料或土方装卸及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路面摊铺产生的沥青烟、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和淤泥恶臭气体。施工中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将破坏原施工作业面的土壤结构,干燥天气尤其是大风条件下很容易造成扬尘。(2)措施: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及时清运建筑渣土和垃圾,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裸土要采取绿化或覆盖措施;强化渣土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鼓励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监控系统;施工场地堆放建筑物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应当分类集中堆放,设置封闭的围档并用密目网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临时堆土场内添加遮盖、喷洒除臭剂等。重污染天气采取应急预案。
2、(1)影响: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淤泥余水的影响以及桥梁施工对沿线)措施: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期监理工作,定期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桥梁施工平台需保持整洁,平台设置排水沟,引入地面排水沟,不直接排入河中;优化施工工艺,严禁施工期废渣、废料等进入河流;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禁止堆放在河流附近;收集跑冒滴漏的油料,减少含油废水产生;淤泥余水和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和隔油池处理。
3、声环境:(1)影响: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的车辆,其中主要为施工机械的设备噪声,施工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搅拌机、装载机等。
工程沿线m范围内分布有红庙村、张桥村34组、张桥村35组、张桥村36组、张桥村39组、张桥村40组、张桥村42组、张桥村44组、张桥村46组等。因此项目昼间、夜间施工对沿线居民会造成干扰,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管理措施,如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绕行、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等。随着工程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2)措施:施工期建立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妥善安排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施工场地设置2.5m围挡,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运输车辆在途径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应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
4、固体废物:(1)影响: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桥基开挖产生的淤泥、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2)措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固体废物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后,方可处置;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淤淤泥应清运至临时堆土场;临时堆场需设置围堰;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应由有资质的运输企业采取密闭化清运;施工完毕,清除场内余留物料和垃圾。
5、生态环境:(1)影响:工程占地一方面使植被生境破坏,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影响的程度是不可逆的;另一方面建设征地将破坏区域植被,使其失去原有的自然性和生物生产力,降低景观的质量与稳定性。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地的植被类型可依靠人工恢复还原到现有的质量水平,道路永久占用地将成为人工基底的景观类型;道路经过区域是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场所,评价区域内目前主要为家庭喂养的禽畜如猫、狗等,仅有少量野生动物分布。区域内陆生动物对于生长环境要求较宽,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工程建设基本不会干扰其正常活动,也不会对其生活习性造成大改变。施工期评价区域生境不会有较大改变,动物的正常生活基本不受到影响,仍能继续在沿线地区生存下来。建成后,区域生境不会因本工程建设而改变。由于土石方开挖,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等。(2)措施: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永久征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土石方工程量较大的路段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在施工期间突然降雨时进行覆盖,防止土壤侵蚀;施工结束对场地绿化、植被恢复;施工便道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复垦;划定施工界限,设置宣传栏,尽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野生动物机鸟类产生影响等;工程施工前将移栽工程范围内大树乔木等;施工完毕后,临时占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根据复垦方案及时进行复垦;桥梁施工期间,尽量选在枯水期,减小因水体扰动对水生生物造成的影响;设立宣传栏,强调保护对象,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禁止出现捕鸟等伤害行为,发现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罚等。
1、大气:(1)影响: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CO、NOx。本项目机动车尾气产生量较小,且道路周边场地开阔,污染物能迅速扩散,另外本项目建设后有利于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提高太仓市娄江新城内部路网系统、改善区域居民出行,因此运营期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2)措施:本工程道路边植树绿化有利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日常管理,经常洒水减轻扬尘;交通阻塞时,道路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大,建议交管部门及时疏解控制车流,以减少交通阻塞时对环境空气影响;使用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合理安排道路的洒水频次和时段。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将有所缓解。
2、地表水:(1)影响:工程本身不排放污水,仅敷设污水管网,与周边污水收集管道共同构成污水管网。太仓大道(白云渡路—石头塘)段、太仓大道(石头塘—站东大道)段沿线地块污水分别经污水管网排向娄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及浏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措施:石灰、水泥等物料运输过程中容易起尘,车辆装载散货物料时,应加盖苫布,防止物料散落路面,进而污染路面径流雨水;做好沿线雨污水收集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检查清理排水设施,保证管网畅通;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地表水环境污染发生;强化桥梁的防撞设计,避免发生事故的车辆坠入水体。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将有所缓解。
3、(1)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的交通噪声。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及预测结果分析表可知,在本项目采取SMA低噪声路面后,太仓大道(岳鹿路-站东大道)运营中期部分声环境保护目标部分预测点的噪声值仍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2类”标准要求限值,且不能维持现状。(2)措施:1)工程自身降噪措施: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对拟建道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防治方案措施:本工程全线机动车道采取SMA低噪声路面;对噪声预测值超标且不能维持现状的噪声敏感建筑进行跟踪监测,如室内超标应征得居民同意后安装隔声量不小于25dB(A)的双层中空隔声窗。
4、固体废物:(1)影响:本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行驶车辆洒落地面垃圾、道路清扫垃圾、海绵城市设置的截污挂篮******的悬浮物与垃圾等固体废物,截污挂篮垃圾需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经收集后,与地面垃圾、道路清扫垃圾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环境管理要求。(2)措施:道路垃圾及时清扫,避免积存;定期清理海绵城市设置中的截污挂篮拦,及时更换过滤滤料,树脂混凝土等材料,确保其正常截污,收集的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道路沿线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5、生态环境:(1)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由永久占地引起的。工程永久占地面积19.9337hm2,建成后,各种地块类型面积将发生一定变化,从而导致区域生态体系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发生一定程度改变,但不会对区域生态完整性和区域景观结构造成破坏性影响(2)措施: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保证污水收集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置警示牌和标识牌,提高驾驶人员的警惕,预防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在道路两旁设立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和宣传栏等。
主办单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开发维护: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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