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村******书记私下贱卖集体土地我们的下一代还剩什
万丰村******书记私下贱卖集体土地,我们的下一代还剩什
万丰村民恳求:政府发出的“三打”运动,把万丰村要列为重点!试点!因为万丰村家族式和集团式的贪官太猖狂,目无国法,犯罪事实明显,******金额庞大,民愤极大,所以纪委今次一定要来真格,在万丰村做出成绩,把万丰村作为“典范”来告诫其他村的贪官。为万丰人民讨回公道!平息万丰村老百姓的民怨!!!
大家要明白,不能只靠关注,个个也有自己家庭和顾虑啊?难道三队队长就没有顾虑吗?站出来的万丰人就没有家庭子女要养吗?大家就不怕失去工作吗?不要再找借口,不要再做自私的万丰人!
现在是*********,还有贪官怕我们团结啊,在这种时候,无人够胆炒大家鱿鱼的,何况就二三千元就甘愿做懦夫吗?大家以后都有子孙后代,我们都要努力为万丰勇敢出份力,一起感染身边的万丰人,团结一致击败贪官,扭转万丰村的命运.
我也是一个普通万丰人,在2月25日寄出5封举报信出去,今天有成效了,区政府和新任书记也重视我们的问题的,后面靠大家团结啊,才能让这些举报更加真实,更加显得我们群众怨声四起啊,这样才能加速政府给力处理,我的信就只能反映问题,但重要靠大家站出来去验证我申诉的问题啊.
以下引用奥一网友的评论我看到了网上的帖子,万丰村的集团式贪官都是事实。请纪委严查,将以下的贪官:潘泽勇、潘乐文、潘灿球、潘志刚、潘水平、潘泽成父子、潘植波、潘淦华、万丰一队队长、二队队长、五队队长以及潘强恩、潘进成(两人有香港身份证)。。。。。。等人,这些人都是黑白勾结******的贪官,蛇鼠一锅的
村民,不要只在网上评论啦!现在不是互相对骂的时候,对骂解决不了问题,团结才是力量,什么时候来一个千人示威,这样政府敢不做事嘛?小猫三几只去示威,政府只会耍太极,如果来一个千人示威,政府必定使出真功夫的。这个时候团不团结就体验到万丰人是不是真正的大蕃薯。如果自认是
的话,人家潘强恩怎样贪也好,子承父业也好,卖清光土地也好,都是强恩一家人有本事,村民你有本事就出来告他,不敢告的别再骂,是村民自愿给他家贪的。
我看到了网上的帖子,万丰村的集团式贪官都是事实。请纪委严查,将以下的贪官:潘泽勇、潘乐文、潘灿球、潘志刚、潘水平、潘泽成父子、潘植波、潘淦华、万丰一队队长、二队队长、五队队长以及潘强恩、潘进成(两人有香港身份证)。。。。。。等人,这些人都是“黑白”勾结******的贪官,蛇鼠一锅的
您们好!本人是万丰村的一个普通村民。在近段时间里,我都很关注奥一网《沙井万丰蕞新进展》。因为我的文化水平有限,只好在此借用奥一网向市纪委说几句。
一、我佩服三队队长潘炳秋,副队长潘锐斌,他们俩不怕潘泽勇书记(潘强恩幼儿,村霸)家族和万丰本地人的*********头目:潘军波、潘伙其、潘汉辉的结盟,顶住恶势力,站出来提供场所给万丰人民发言和申诉。应该受到表扬。
二、强烈要求纪委彻查:万丰书记上任以来所签订的每一份土地租用和土地合作开发合同是否合法和有效???
在2003年9月16日签订的一份出租使用《合作开发合同》。
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内容简要如下:土地位于万丰村大中岗商业街。(万丰蕞繁华地段的商铺)面积20000m(盲眼的人都知道不止20000m)使用期限为2005年01月至2045年12月31日。
即是40年,(请问合同法是否有40年的使用期?)
租金每平方为13/ m/月。(请问这价钱是不是低得离谱?)
更不理解的是:合同甲、乙双方都是使用这块土地的开发股东。
(此合同的乙方开发所有人:潘吐金、潘允星、潘赞强、潘志刚。注:潘吐金是潘泽勇的母亲,潘允星是潘泽勇的舅舅,潘赞强是潘吐金的干儿子,潘志刚是潘泽勇的哥哥潘泽雄老婆的表哥)
一个家族包办签订一份甲、乙双方的合同。
只有土地就是万丰集体,请纪委,这样的合同是不是权强霸占的合同???这合同有效吗?合法吗?
三、要求纪委彻查:万丰村各部门的负责人都是潘泽勇家族负责头部把手,潘强恩,潘泽勇(父子)说了算,控制了整个万丰财政大权。所谓的财务制度都是假的。
四、要求纪委彻查:万丰书记从潘强恩交接给幼子潘泽勇接班以来,每次换届选举。包括村委会和生产队都是潘泽勇家族勾结万丰村的黑帮老大所操纵。在选举的时候,派几十个*********烂仔到场恐吓村民。
万丰有五个小队。已有三个小队队长已加入了*********组织。其中有一队队长潘静辉,二队队长潘锐光,五队队长潘创田。这三个小队都已经受*********支配。请彻查这三个队长的财产来源,他们三个都有侵吞各自己生产队财产。
只有三队和四队的群众团结起对抗黑势力,才能脱离黑恶势力支配。希望纪委今后对万丰的换届选举要重视。让人民当家作主。
五、强烈要求纪委彻查:根据万丰村民的反映现在位于万丰村金源学校的那块集体土地都被万丰书记潘泽勇家族霸占拥有的。
这块土地原是万丰村民的集体土地。他利用职权强霸占这块土地后转租给所谓的开发商陈才明,陈才强两兄弟利用村霸的势力,权强霸占集体土地。
六、强烈要求纪委彻查:潘强恩当书记的时候,利用万丰人民的财产厂房做抵押,向银行贷巨款。还鼓吹万丰股份公司申请上市,向万丰村民和社会人士集巨资。没有专款专用,私自用大量资金借投资外省买地皮开发为名。其实把大量资金改头换面,转为已有。
希望纪委彻查。希望市纪委要预防书记家族的财产转移!!!还万丰人民和社会在万丰投资的先生女士一个公道!!!
蕞后,愿万丰人民团结起来对抗万丰书记潘泽勇与刘少雄,龙哥的结盟霸占我们万丰土地,向恶势力对抗到底!!!
这说得太好,当我不知此事时还以为潘泽勇正在尽力,为万丰村扭转形态```现在他曝光的事情越多,就令我越明白```此人非万丰人`````
潘泽勇为什么被逮捕?难道大家还未清醒吗?还要在这里死撑展开骂战,还好意思在这里捣乱,好人当贼办,贪官当神拜????
在这里捣乱的人,除非你吾系万丰人,如果你也是万丰人,你会不愤怒?你还会觉得书记变相卖光我们的土地值得表扬吗?签埋那么多超低价的贱租合同,13元/平方????又把土地转租60年出去,等同变相卖出土地,收的钱去哪??为什么土地不自己村发展?
图的是什么?图的是要侵吞集体所有财产,而且当万丰人是猪去宰杀.....既然书记,既然干部们不管群众,抛离群众,那大家还在考虑什么?????
如果有人在这里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继续支持书记,那大家心里好清楚这个究竟是人,还是鬼了,而且还好肯定是******的一份子,你们害怕了吗?害怕到还拼了蕞后一口气,还要死撑到底吗?
你们这些败类,要明白害紧的是整条万丰村,你们惹的全村2000名群众,你们贪埋那么不见得光的钱,能用多久?犯错的人逃得一次,不逃得下一次,2012年,将会是你们报应的一年,等着吧.........
潘泽勇为什么被逮捕?难道大家还未清醒吗?还要在这里死撑展开骂战,还好意思在这里捣乱,好人当贼办,贪官当神拜????
在这里捣乱的人,除非你吾系万丰人,如果你也是万丰人,你会不愤怒?你还会觉得书记变相卖光我们的土地值得表扬吗?签埋那么多超低价的贱租合同,13元/平方????又把土地转租60年出去,等同变相卖出土地,收的钱去哪??为什么土地不自己村发展?
图的是什么?图的是要侵吞集体所有财产,而且当万丰人是猪去宰杀.....既然书记,既然干部们不管群众,抛离群众,那大家还在考虑什么?????
如果有人在这里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继续支持书记,那大家心里好清楚这个究竟是人,还是鬼了,而且还好肯定是******的一份子,你们害怕了吗?害怕到还拼了蕞后一口气,还要死撑到底吗?
你们这些败类,要明白害紧的是整条万丰村,你们惹的全村2000名群众,你们贪埋那么不见得光的钱,能用多久?犯错的人逃得一次,不逃得下一次,2012年,将会是你们报应的一年,等着吧.........
我们万丰书记潘泽勇既然被逮捕了,就代表这一次没有谁再能包庇他了,也没有官员再做他保护伞了,这代表什么呢?代表了中央强硬的力度,而沙井******问题,我们万丰蕞能突显出来,这也是一个历史难得的机会,所以万丰群众啊,如果你也厌倦万丰这种******管理模式,就请大家勇敢站出来吧,不要再顾忌那二三千元的工作,我们大家也有尊严对吧?书记变相卖光我们土地,低价出租我们的商业用地,这一切都是变相侵吞大家的集体资产,难道大家还要忍吗?
广东省长对【乌坎问题】的回答: 乌坎事件出自基层机制不健全 问:社会管理是两会的热点,广东省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中做了哪些举措,效果如何?有没有好的经验可以总结推广? 朱小丹:社会领域改革除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建设外,另一方面是健全基层社会管理机制。社会管理根在基层,在城乡社区,根扎不下去,改革不可能到位。接下来改革要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两会期间,有很多记者特别是境外记者多次向汪洋书记问起乌坎问题。我的看法是,乌坎事件在相当程度上出自基层社会管理机制问题,基层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会造成很多突出的社会问题。 乌坎的教训很深刻,我们在认真总结吸取。我个人分析,基层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恐怕不只一个乌坎。如果这方面的改革不是动真格的,不能到位,解决了乌坎问题,可能又会冒出新的问题,可能还会出事,所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健全基层社会管理机制,核心是要解决在基层党的领导、群众自治、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 这次乌坎村的村民委员会的重新选举是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按照严密程序推进的一次选举。投票率超过80%,群众积极参与,整个选举依法依规,非常顺利。但以往的很多选举,甚至在有些地方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离开法律框架的“乱举”,这种情况必须改革。
******村官,如此榨压民膏,中饱私襄。
万新商业城(派出所对面),其属潘赞强、潘吐金、潘允星、潘志刚所有。正所谓关门一家亲,合作伙伴都是村委干部及亲属,他们利用职权,以合作方法为由在黄金路段建铺出租,几千元的一个铺位,租金远远不止13元,只以13元一平方的工厂价给村委,而村委收的租金也去向不明。这合同说是合发开发合同,实际上只是租赁合同,租期为40年之久,已违反合同法的第214条。土地会不段升值,位置黄金位置的这里一定给他们获得暴利,而村委只得到一点毛头。村委从来未公开过财务、收益及资产状况,做假帐、报销的也是干部们家常便饭。万丰人怎么不气愤~~这万新商业城也只他们的冰山一角。
书记你哋一伙贪官真系当群众白痴架???????
整埋整埋咁多呢啲形式的合同,自己村委租比自己一伙人.
你哋贪都吾好贪得咁离谱丫??????
系你们心目中系咪得你哋有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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