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833575):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头部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9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了解更多内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本公司聘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中航技广场D座1402-1403室会议室
(一)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因公司 2023年头部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回购价格调整为 0.56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 260,000股,回购资金金额为 145,600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将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线)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 15号中航技广场 D座1402-1403室董事会办公室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仪传超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7号隆盛工业园 2号厂房 201、202 邮政编码:100176
电子邮箱:br>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1、《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附件: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同 □反对 □弃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或其他补充临时提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 □是 □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上述授权自委托日期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失效。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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