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首期启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首期启动区规划
《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首期启动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国家规定,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首期启动区位于太仓市区沙溪镇,用地范围为区域范围为东至新泾河,西至岳鹿公路,南至七浦塘,北至金泾河,总用地面积约为2.31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以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药服务外包、精密机械、高端装备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疫苗、抗体、基因疗法、创新性核酸药、细胞疗法等生物药及其附属行业领域,体外诊断、高值耗材、可穿戴医疗设备、医疗影像、临床监护设备、治疗设备、康复器械等医疗器械及其附属行业领域。同时集生物医药CRO、CMO、CDMO为一体的医药服务外包领域,并囊括化学药与中药的制剂环节。打造以研发创新为驱动,以特色产业化为基础的综合型生物医药产业园。
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太仓市空气自动监测站NO2年均浓度及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PM2.5年均浓度及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PM10年均浓度、O3日蕞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本次规划环评在园区及周围区域共布设7个大气检测点,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检测点的各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在七浦塘、白米泾共布设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米处监测断面生化需氧量、氨氮,白米泾与七浦塘交汇口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00米处监测断面生化需氧量、氨氮,监测断面监测断面生化需氧量、氨氮,白米泾与七浦塘交汇口上游500米处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沙溪镇政府针对上述现象,已制定《老七浦、白米泾整治方案》(见附件),从强化两岸工业污染电源治理、提标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排放水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生态清淤和岸线整治四个方面进行整治,届时区域水环境质量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根据园区及声学环境敏感点(区)特征,按照网格布点与功能区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布点,内布设15个监测点。检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位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在园区及周围区域共布设13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6个监测点同时检测水质、水位和埋深,另7个监测点仅监测水位和埋深,各监测点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应标准。
在园区范围内选取3个土壤监测点,在污水处理厂排口附近选取2个底泥检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土壤和底泥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园区实施雨污分流,规划实施后污水均接管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预测,不会改变纳污河流的水体功能。
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规划实施后,园区企业建设在地表,均使用地表水作为水源,一般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水位、水量和补给不造成影响。各企业在建设和运营时必须科学合理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对厂区地面采取固化防渗措施,减少污染物泄漏途径。采取上述措施后,规划实施后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园区的建设,会使当地的生物种类和数量减少,施工后的绿化建设等工作,可将植物数量(面积)的减少影响降低到蕞低限度,开发建设施工对生态的影响相对较小。
园区内实施合理布局、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园区加强绿化、建设隔离带。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综合整治
园区内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河道整治、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区内企业废水管理、节约用水,设置围堰、进行地面防渗和建设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a工业噪声污染控制:进区项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
b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控制车流量、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路面保养、噪声敏感路段设置绿化屏障。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转运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各产生企业自行建设具有防渗、防雨的危废暂存场所进行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通过采取优化布局、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集中处理、整治河道优化排口以及进行陆地上绿地系统等补偿性措施,把园区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蕞低程度。
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首期启动区选址符合《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等规划文件的要求;规划产业定位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中产业相一致;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年)》,南边界涉及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本次规划建议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得新建生产型项目,此外,园区内目前尚有基本农田须严格保护,不得占用。
区域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不能完全达标,本次通过削减污染物排放,制定整治方案,区域环境质量会得到相应的改善。规划区内已形成集中供水和供电,危险废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置,能够满足园区建设需要。园区污染防控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入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总量在太仓市内平衡,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本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1)建设管理单位: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评价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主要方式
八、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0个工作日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九、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及附件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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